20岁女子跳楼身亡,有人曾起哄:“不跳看不起你”!
- 来源:腾讯网
- 时间:2023-08-13 17:42:17
近日,有网友发布视频表示,
在浙江金华永康市一栋公寓,
一名年龄仅为20岁的女孩跳楼身亡。
(资料图)
视频显示,
在女孩站在窗台外跳楼前
曾有人起哄:“不跳看不起你”。
在女孩跳楼身亡后,
女孩家属想要追究起哄者的责任。
从视频中可以看到,事发当天晚上,一名女孩站在一栋高楼窗户栏杆外,楼下有人喊“不跳老子看不起你”、“把你抓起来”,紧接着女孩从楼上直接跳下。
视频发布者冯先生自称是死者家属朋友,当晚女孩疑因感情问题想不开,目前家属已经报案。死者母亲姜女士认为,女儿的死与起哄者的言论相关,起哄者说完两三秒后,女儿就跳楼了。
8月12日,女孩的家属表示,目前已经有人员到派出所接受调查。另外,针对有多人喊话的情况,警方告知家属,第二个人说“把你抓起来”是针对第一个起哄者说的,并不是针对死者。
事发地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,当晚民警已经出了警,针对反映有现场有起哄者的情况,他们已经记录,但具体情况不便告知。
在今年6月,江苏苏州也发生过类似事件。
据苏州警方通报,2023年6月29日17时许,一名24岁男子在苏州吴中区某高层建筑欲轻生。沈某 (男,67岁)途经事发地,现场起哄,发表怂恿跳楼等不当言论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依据相关规定,沈某被该局依法行政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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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表示,虽然起哄者不构成犯罪,但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还是可以追究的。首先,这种坐地起哄,扰乱社会秩序,有社会危害性,属于寻衅滋事行为,可以被治安处罚。
其次,若起哄与死亡有因果关系,即该起哄被轻生者听到了,起作用了,则起哄人主观上有过错,客观上造成后果,须承担民事侵权。死者的继承人可以起诉起哄者,要求民事赔偿损失,承担一定比例的死亡赔偿金(跳楼者自身是主要责任)。
网友评论:
“间接杀人,必须追究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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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潇湘晨报(记者 | 曹伟)、星视频、新闻晨报、话匣子、网友评论、此前报道
编辑:柏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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